1、资格审查:
时间:10月13日上午9:00-9:30
地点:学院楼(北辰校区西教六)408
复试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①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复印件;
②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(原件备查),艺术类专业学生须提供国家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(原件备查);
③1-6学期(建筑学1-8学期)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(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);
④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,提供复印件一份(原件备查);
⑥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: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(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),左侧装订,一经收到,不再退还。
2、笔试安排:
时间:10月13日上午9:30-11:30
地点:学院楼(北辰校区西教六)图书资料室204
备注:绘图纸学院提供,考生需自备绘图工具。
3、综合面试安排:
① 建筑学、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综合面试:
时间:10月13日下午13:30-16:30
地点:学院楼(北辰校区西教六)304
②城乡规划学专业综合面试:
时间:10月13日下午13:30-16:30
地点:学院楼(北辰校区西教六)403
③设计艺术学、艺术设计、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综合面试:
时间:10月13日下午13:30-16:30
地点:学院楼(北辰校区西教六)410
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
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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